变更户名

    用户更名(依法变更用户名称)的,原户名用户应提前与本公司结清水费,并到所在地自来水公司营业窗口办理申请手续,填写《业务变更登记表》。

  1、单位用户请持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证明,营业执照(或组织机构代码证)复印件(盖章)一份,签订“定期借记业务(委托收款)协议书”,并到开户行办理“定期借记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”,开户行确认盖章后将回执返回我公司。需开增值税发票的,还须提供税务登记证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。

  2、居民用户请持户口簿(或户籍证明)、身份证复印件,办理更名手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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