衡山县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单位、行业标准(试行)

衡山县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、

(试行)

 

 

衡山县创卫办  衡山县爱卫办

2018年4月

 

目  录

 

一、城中村、城郊村创省卫工作标准

二、独立院落单位创省卫工作标准

三、城区餐饮服务单位创省卫工作标准

四、网吧、歌舞厅、美容美发、住宿业、洗浴业等创省卫工作标准

五、城区车站创省卫工作标准

六、城区建筑工地创省卫工作标准

七、个体工商户、大、中型商场(超市)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制售分离小作坊创省卫工作标准

八、廉(公)租房及居民小区创省卫工作标准

九、集贸市场创省卫工作标准

十、重点单位、行业病媒生物防制标准

十一、主次干道创省卫工作标准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一、城中村、城郊村创卫工作标准

(开云镇及辖区内各社区)

 

一、组织管理

1、主要领导主持研究创卫工作,成立班子,制定方案,确定一名副职专抓,设立创卫办公室。

2、有爱国卫生管理组织,有专(兼)职爱卫管理人员,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,每季召开一次以上会议研究爱国卫生工作,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。

3、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,卫生责任区划分明确,责任到人。每月组织一次以上卫生检查评比,开展卫生楼、卫生户创建活动,有评比结果和奖罚措施。

4、有完整的创卫档案资料,按要求分类整理建档。

二、健康教育

1、有固定的创卫专栏、健康教育宣传栏,其中健教专栏每季度一期,每刊有日期并存档。每季度开展一次卫生检查评比。

2、有文明卫生提示牌,控烟活动有方案,办公室、会议室、公共场所有禁烟标识,无烟草广告,有活动记录。

3、按要求组织开展各类健康教育活动,开展卫生与健康知识进村入户,居(村)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0%和70%以上,基本技能掌握率70%以上。

三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

有合格的村卫生室,执业医生取得合法执业资格,开展建立城乡居民电子档案工作,规范建档率大于60%,开展高血压、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工作,规范管理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,无甲、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和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。

 

四、基础设施

1、主道硬化,支路平整,路面干净卫生,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,给排水设施完备,明沟暗渠通畅。每个社区修建1—2条高标准的背街小巷(有条件的社区采用石板修筑)。

2、做好绿化美化亮化工作,院内可绿化地绿化率100%。通信、电力、自来水等管线整齐、美观。有规范的停车泊位,标识标线完善。

3、辖区公厕均为无害化厕所,且布局合理。90%以上的农户建有卫生(水冲式)厕所,其中无害化卫生厕所(三格化粪池)达70%以上

4、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%以上,定期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。

5、“五小行业”(小餐饮店、小旅店、小副食品店、小歌舞厅、小美容美发店)证照齐全,“三防”设施达标,符合行业卫生标准。

五、环境卫生管理

1、有专(兼)职卫生保洁人员,清扫、收集、清运等环卫设施齐全,布局合理,垃圾密闭收集运输,日产日清,清运率100%。无果皮、烟头、痰迹、纸屑等垃圾,无成堆成片垃圾,无卫生死角。

2、村容整洁,无乱排污水、乱倒垃圾、乱堆物料、乱建棚屋、乱开店铺、乱停乱摆等现象。房前屋后物品堆放整齐,道路交通标志、标线、标牌规范和完善,各种车辆停放整齐。

3、居民住房窗明几净,无积尘、蜘蛛网,楼道卫生整洁,无非法小广告。鼠、蚊、蝇、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落实到位,设置灭鼠毒饵站,“四害”孳生地全部清除。

4、废品收购站各类物品摆放整齐,不得露天存放;各类缸罐、轮胎、盆钵等废品要覆盖存放,防止积水孳生蚊虫。定期使用化学药品控制病媒生物,病媒生物防治资料完整。

5、居民房屋前后、道路路基无乱挖乱占。施工场地设置隔离护栏(高度不低于1.8米),工地整洁,物料堆放整齐。

6、卫生间、垃圾站(箱、桶)有专人管理,有保洁制度,地面和墙壁整洁,便池内无积粪、无尿碱、无蝇蛆,无异味,有完好的洗手及通风设施。

7、区域内炉灶(含锅炉)烟尘、有毒有害废物、废水经处理达到排放标准。

8、辖区内不得有禽畜养殖场,居民户畜禽圈养,不得放养不准在房前屋后种菜,成片菜地设置栅栏规范种菜,闲置土地、空坪隙地绿化美化。

9、文明殡葬,不准在主次街道和人行道上设灵堂,逐步改善随意在道路上烧纸钱、放鞭炮、撒冥纸的陋习。

六、店铺“门前三包”

1、签订“门前三包”协议(包卫生、包秩序、包设施维护)。

2、卫生整洁。垃圾袋(桶)装,定点定时投放。无果皮、纸屑、烟头等垃圾,无“牛皮癣”,无蜘蛛网,无蚊蝇孳生场所。

3、秩序良好。无超店铺经营和占道经营行为,户外广告设施规范,无乱堆杂物、乱停乱摆现象。门面招牌规范、美观,无影响村容村貌造型的户外广告,立面无吊挂物(含管网线),无影响整体美观的防盗网、活动遮阳雨棚、晒衣架和“牛皮癣”,保持建筑物外立面整洁美观。

4、区域内市政设施、绿化树木无损坏现象。

二、独立院落单位创省卫工作标准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县城内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)

一、组织管理

1、主要领导主持研究创省卫工作,成立班子,制定方案,确定一名副职专抓,设立创省卫办公室。

2、有爱国卫生管理组织,有专(兼)职爱卫管理人员,有爱国卫生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,每年召开两次以上会议研究爱国卫生工作,有相应的工作措施。

3、有卫生管理制度,卫生责任区划分明确,责任到人。每月组织开展卫生检查评比和卫生户创建活动,有评比结果和奖罚措施。

4、有完整的创省卫档案资料,按要求分类整理建档。

二、健康教育

1、有固定的创省卫专栏、健康教育宣传栏(健教专栏每季一期,每刊有日期并存档)。

2、有文明卫生提示牌。

3、争创“无烟单位”。 控烟活动有方案、有禁烟劝导员、有工作记录。办公楼大厅、办公室、会议室、楼道、卫生间等公共场所有禁烟标识,不摆放烟具。

4、按要求组织开展各类健康教育活动,定期开展职工健康体检,单位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0%和70%以上,基本技能掌握率70%以上;学校健康教育开展率100%,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%以上,学生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达到80%以上,有试卷、有成绩统计。

三、基础设施

1、道路硬化平整,无坑洼积水。

2、做好绿化美化亮化工作,院内可绿化地绿化率100%。

3、公厕均为无害化厕所,且布局合理。

4、有密闭的垃圾收集、存放容器(桶、箱、站),且数量满足需要。

5、有规范的车位,标识标线完善。

6、给排水设施完备,明沟暗渠畅通。

7、通信、电力、自来水等管线整齐、美观。

四、环境卫生管理

1、有专(兼)职卫生保洁人员,垃圾日产日清,无果皮、烟头、痰迹、纸屑等垃圾,无成堆成片垃圾,无卫生死角。

2、环境整洁美观,车辆停放整齐,无乱堆乱放、乱涂乱画、乱拉乱挂现象。

3、办公楼(室)、居民住房窗明几净,无积尘、蜘蛛网,楼道卫生整洁。

4、卫生间、垃圾站(箱、桶)有专人管理,地面和墙壁干净,便池内无积粪、无尿碱、无蝇蛆、无异味,有完好的洗手及通风设施。

5、食堂有卫生管理制度,“三防”设施完备,公用餐具消毒措施落实,各类证件齐全,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回答正确。

6、区域内炉灶(含锅炉)烟尘、有毒有害废物、废水经处理达到排放标准。

7、区域内无放养家禽、垦地种菜现象。

8、“四害”防制工作有方案措施,有专人管理,经费落实,“四害”密度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,无“四害”孳生场所。

五、店铺“门前三包”

签订“门前三包”协议(包卫生、包秩序、包设施维护),做好“门前三包”工作。

1、卫生整洁。垃圾袋(桶)装,定点定时投放。无果皮、纸屑、烟头等垃圾,无“牛皮癣”,无蜘蛛网,无蚊蝇孳生场所等。

2、秩序良好。无超店铺经营和占道经营行为,户外广告设置规范,无乱堆杂物、乱停乱摆现象。

3、区域内市政设施、绿化树木无损坏现象。

六、病媒生物防制标准

1、对闲置洼地以及土坑、土沟等填平。绿化带内无鼠洞,无鼠粪、鼠咬痕迹等。

2、阴沟、下水道等排水通畅,无污物,无积水,无积存垃圾,无卫生死角。存在景观水体的地方放养鱼类。地面硬化,有固定的毒饵盒,定期投药。

3、食堂“三证”齐全,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好。操作间“三防”设施完善,生熟食品分开放置。操作间无鼠迹、蟑迹和蚊蝇。主粮库房有防鼠板,主、副食离地离墙分类分架放置。门窗严丝合缝,门与门框、窗与棱缝隙应小于6毫米。

4、单位公厕通风良好,通风口有防蚊蝇纱网,纸篓实现套袋管理,便池干净卫生,小便池无尿垢、尿碱、尿渍,大便池无粪迹,无蝇、无蛆、无臭味。

5、定期使用化学药品控制病媒生物,单位病媒生物防治资料完整。

 

 

 

三、城区餐饮服务单位创省卫工作标准

(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)

 

1、在店内醒目位置公示和悬挂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、《餐饮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标牌》、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、《营业执照》等证件;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并上墙。

2、有专用厨房(或区域)及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排放设施,有“防蝇、防尘、防鼠”设施,灭鼠灭蟑符合要求。操作间干净卫生,无鼠迹及蚊蝇,无污染油腻、无卫生死角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好,做到“四勤”(勤洗手剪指甲、勤洗澡理发、勤洗衣服被褥,勤换工作服),健康证齐全。下水道通畅,无污物、沉渣,下水道口有防鼠纱网。安装灭蚊蝇灯,通风口、窗户处有防蚊蝇纱网。冷荤间密闭、不得有蝇。有足够的冷冻、冷藏、消毒设施,生熟食品分开放置,不得混放在同一冰柜。加工食品的各种用具(刀具、菜板、灶台、橱柜)干净卫生,碗筷按食品卫生有关规定清洗消毒。蔬菜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放置,不得直接着地堆放。门窗严丝合缝,门与门框、窗与棱缝隙应小于6毫米。

3、餐厅干净卫生,整洁有序。餐桌、座椅、墙面、地面等保持清洁,垃圾随产随清,垃圾容器有盖子。门窗完好,窗户有防蚊蝇纱网。地毯、墙壁完好,无鼠、蟑咬痕,有灭蚊蝇灯且正常使用,空间蚊蝇不超标。垃圾桶加盖,垃圾日产日清。

4、严格落实餐饮采购进货查验、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,经营使用食用油、米粉的要建立专门台账登记。凡使用食品添加剂餐饮单位要对食品添加剂实行“专店购买、专账记录、专柜存放、专器计量、专人负责”等“五专”管理,并在店内公示品种明细及使用情况,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。

5、从业人员上岗时工作衣帽穿戴整洁,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应佩戴口罩。

6、主、副粮库房必须设有金属防鼠板(高度不低于60公分,下同),粮食离墙离地放置。 

7、县城大中型酒店要与相关单位(个人)签订好餐厨废弃物回收协议,建立健全完整的餐厨废弃物处理台账。

8、凡有10桌以上的聚餐,必须对用餐食品进行留样;同时应配备专门的食品留样设施。

9、楼道、屋顶干净卫生,无灰尘蛛网及卫生死角。露天存放的缸罐等容器无积水。垃圾台密闭,日产日清。公厕通风良好,通风口有防蚊蝇纱网,便池干净,无尿渍或粪迹,无蝇无蛆基本无臭味。绿篱带修剪整齐,无杂草、杂物、蛛网,有固定的毒饵盒,定期进行投药。所有的楼房下水管、院内下水道口有防鼠网,对内外环境定期使用化学药品控制病媒生物,单位病媒生物防治资料完整。 

10、县城所有餐饮单位经营,不能占用道路、公共场所。 

11、县城大中型酒店及有电子显示屏的临街门店滚动宣传创卫工作。

12、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落实到位。

 

 

四、网吧、歌舞厅、美容美发、住宿、洗浴业等

创省卫工作标准

(文体广新局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)

1、业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并亮证经营。

2、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消费者的监督,有专人负责卫生保洁。

3、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,掌握基本卫生知识,个人卫生状况良好。

4、有卫生管理制度和工具清洁、消毒制度,店容店貌整洁、明亮、舒适,店内通风环境良好。空调器滤网或电风扇及时清洗。

5、配备密封式垃圾桶,垃圾及时清理。有防蚊、防蝇、防蟑螂和防鼠设施。

6、进出通道保持畅通、整洁,室内卫生间、地面干净,无积水,无异味,便器内无残留物。

7、场内禁止吸烟,有禁烟标识、禁烟劝导员和禁烟管理措施。

8、网吧:室内空气、照明、网线布置等指标符合标准,及时清理室内物品,保持场所卫生整洁美观。禁止未成年人入网吧。鼠标、键盘等做到一客一消毒。安装紫外线消毒灯,适时进行空气消毒。

9、歌舞厅:有健全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、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索证制度、食品储存管理制度、餐饮具洗涤、消毒、保洁制度。各类用具、饮具定期清洗,定期消毒,保持清洁。

10、美容美发店:美容、美发工具、毛巾、围布等用具和用品,使用后应清洗消毒,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,委托清洗消毒的要有委托协议和详细的进出货记录,清洗消毒后的用具分类存放。有供患头皮癣等皮肤传染病顾客专用的理发工具,并有明显标识,用后及时消毒,专柜(箱)存放。烫染发场所要分开,有机械性通风装置。美容美发产品有完整的中文标识,无过期、变质产品。

未取得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的单位或个人,不得从事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美容活动。

11、住宿业:设立创卫专栏、健康教育宣传专栏(健教专栏每季一期)。被套、枕套(巾)、床单等卧具一客一换,长住旅客一周一换,并做好登记。茶具、漱口杯每日清洗消毒,有消毒记录,表面光洁、无油渍、水渍、异味。不得委托无资质的单位消毒。卫生间、洗漱盆、浴池和抽水马桶每日清洗消毒,无积水、无积粪、无蚊蝇、无异味。公共卫生间图形符号齐全,设施设备完好,内外环境整洁。各类公共用品有专门消毒设施,并能正常运转(委托消毒的要有委托协议和详细的进出货记录)。店内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定期消毒,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。独立布草间配置纱门纱窗,保持通风,无杂物堆放。各项监测检验结果符合国家卫生标准。

12、洗浴业:衣服、毛巾、床单、茶具一客一换一消毒,有清洗消毒记录。有禁止性病、传染病、皮肤病患者就浴的明显标志。卫生间每日清扫、消毒,无积水、无积粪、无蚊蝇、无异味。公共卫生间图形符号齐全,设施设备完好,内外环境整洁。设有专用消毒间和消毒设施(委托消毒的要有委托协议和详细的进出货记录)。设有专用果盘制作间,配备紫外线消毒灯,操作人员按要求操作。独立布草间配置纱门纱窗,保持通风,无杂物堆放。洗浴产品有完整的中文标识,无过期、变质产品。各项监测检验结果符合国家卫生标准。

13、建立卫生档案,有卫生监督、监测等资料,监测检验结果符合国家卫生标准。

14、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落实到位。

 

五、城区车站创省卫工作标准

(交通运输旅游局)

1、有创卫及爱卫管理组织,主要领导任组长,确定专人专抓。

2、有固定的创卫专栏、健康教育宣传栏(健教专栏每季一期),有创卫宣传标语、横幅,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创卫内容。

3、候车室及站台干净卫生,无卫生死角。设施完善,门窗完好,防蚊蝇设施齐全。站场内地面平整,无乱搭乱挂、乱堆乱放、乱贴乱画现象,公共区域车辆停放有序,无乱停乱摆现象。有专人负责卫生保洁,环卫设施齐全,垃圾日产日清,环境卫生整洁。站场内。

4、辖区内绿化、亮化、美化,无垦地种菜、放养家禽家畜现象。

5、公厕设施完好,达到二类厕所标淮,干净卫生,设施完好,地面无积水、尿渍,无蝇、无蛆、无臭味。

6、设置鼠饵站,有固定的毒饵盒,定期投药。下水道使用防鼠网,灭鼠、灭蝇、灭蚊达到国家规定标准。定期使用化学药品控制病媒生物,单位病媒生物防治资料完整。

7、站场“五小行业”门店证照齐全(卫生许可证、餐饮服务许可证、卫生知识培训证、健康证),卫生条件符合行业要求,防毒、防鼠、防蝇、防尘设施设备齐全,无卫生死角,垃圾密闭收集,日产日清,无占道经营、超门店经营。

8、候车室、办公室等场所有禁烟标志,有禁烟管理措施和禁烟劝导员。

9、做好过往旅客对创卫的民意测验,确保满意率在90%以上。

10、对站场职工开展疾病预防、卫生健康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学习,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%以上。

11、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落实到位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
六、城区建筑工地创省卫工作标准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住房和城乡建设局)

一、建立管理组织与制度

1、工地现场、食堂、宿舍有卫生管理制度和管理网络并上墙,有专人负责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。

2、制定文明施工检查和考核办法,并定期检查考核。

3、开展创省卫宣传,张贴创省卫宣传画、宣传标语。

二、实行封闭式管理和现场围档

1、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,设置门卫,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。

2、城区主要路段和其他涉及市容景观路段的工地设置围档,围档的高度不低于1.8m2.5m。围挡要求坚固、稳定、整洁、美观,喷涂或张贴相关创省卫宣传画(标语)。

3、工地围墙门头应有企业的“形象标志”,大门采用硬质材料,力求美观、大方。

4、工程外侧与主体施工同步,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。

三、施工现场、材料堆放和车辆进出

1、生活区地面混凝土硬化,道路畅通、平坦、整洁。

2、生活、生产用水干净、卫生,现场排水畅通、无积水。

3、建筑材料、构件、料具布置分门别类合理整齐堆放,不得超高。

4、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,不得乱堆乱倒,做到“工完场地清”。

5、渣土、建筑材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、覆盖等措施,大型工地施工现场路面硬化,设置冲洗平台,配齐清洗设施,做到车辆不带泥出场。

四、现场住宿

1、根据作业需要设置职工宿舍,严禁在厨房、作业区内住人。

2、宿舍内保持通风、整洁。宿舍人均活动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,每间宿舍人数超过8人的,应配备机械通风设备。室内生活用品堆放整齐,禁止摆放作业工具。

3、宿舍内有保暖、消暑、防蚊虫叮咬等措施。同时严禁使用煤气灶、煤油炉、电饭煲、热得快、电炒锅、电炉等器具。

4、室外有晾晒衣物、被褥的场地和设施。

五、厕所卫生

设置水冲式临时厕所,严禁随地大小便,保持厕所卫生、干净、整洁,做到无蝇、无蛆、无臭味。

六、食堂卫生

1、干净卫生,门窗完好,有良好的通风、卫生保洁、防蝇、防尘、防鼠及防腐的设施和措施。 

2、从业人员有健康体检合格证且上墙,上岗时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。

3、食堂内功能分区,生熟食间分开,食材采购造册登记,有专人负责。

七、工地除“四害”、生活垃圾清运

1、在工地出入口、宿舍、食堂、施工现场附近设置简易生活垃圾存放点和垃圾箱(桶),有密闭的垃圾收集设施,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分开处理,及时清运,内外环境整洁。

2、有“三防”设施,有固定的毒饵盒, 经常进行除“四害”消杀工作。

 

 

 

七、个体工商户、大中型商场(超市)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制售分离小作坊创省卫工作标准

           (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理局)

1、证照齐全,制度上墙。工商营业执照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齐备,卫生管理制度健全。在办公室显著位置悬挂公示栏,公示栏应包括以下内容: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制售分离小作坊持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(发证企业);大、中型商场(超市)持有效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》,建立保洁制度、消毒制度、检查考核制度、奖惩制度等并张挂上墙。

2、室内外环境整洁。有专人负责保洁工作,室内无积尘、无蛛网、地面无烟蒂、无痰迹、墙面无脱落。有禁止吸烟标志,地面干净、整洁,无乱堆乱放,无卫生死角。垃圾容器密闭,有袋有盖,垃圾日产日清;外墙面门窗无乱写乱画乱贴,保持清洁、干净。空调器滤网和电风扇叶无积尘,楼道、阳台无杂物,室外绿化、美化、亮化,排水畅通;有机械通风装置,设施设备完好,空气质量、噪声、照明度等卫生指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。

4、从业人员衣着整洁,保持个人卫生,知晓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。

5、个体工商户:以门为界,禁止商品摆置户外超门面占道经营,室内物品摆放有序。门店招牌按要求规范设置,并经常保洁。从事食品经营的,场地空间、设施设备、容器工具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的条件和要求。建立并严格执行《进货查验登记制度》、《索证索票制度》、《进销货台账制度》、《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》。积极开展创省卫宣传,设置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创省卫标语。

6、大、中型商场(超市):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持证率100%、 “五病”(痢疾,伤寒,病毒性肝炎,活动期肺结核,化脓性、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)调离率100%。有停车场,停车位划线规范,停放有序,停车有人引导。综合商场内出售农药、油漆、化学试剂等危险化学商品,要有单独的售货柜。食品有单独的库房存放。有固定、规范的健康教育宣传栏(或橱窗、画廊),每季一期,并拍照存档。

7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制售分离小作坊:(1)加工场所。

厂房设计合理,能满足生产流程的要求,加工场所与生活区有效隔离;有消毒、更衣、清洗、照明、通风、防腐、洗涤和工具容器洗刷消毒、垃圾存放等卫生设施;加工场所生食区和熟食区分开,切菜用案板要按生料和熟料专用分开,避免交叉污染。加工区有防鼠防尘防蝇设施,周边环境干净、整洁。出厂的产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,且按要求进行包装,标识规范。(2)各项制度建立健全。建立并严格执行《进货查验登记制度》、《索证索票制度》、《进销货台账制度》、《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》、《加工销售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制度》、《食品质量安全公开承诺制度》、《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》等。从业人员应当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,每年接受一次健康体检。从事生产加工活动,应当穿戴清洁工作衣、帽,必要时佩戴口罩,保持个人卫生。(3)建立生产加工及销售情况档案并归档。进货查验销售记录,进货票据凭证;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(台账记录)。召回食品处理记录;发证企业的出厂检验报告、检验原始记录;质监部门定期监督抽查的检验报告及委托检验报告,肉制品加工企业使用的畜、禽肉原料须有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;从事食品的生产加工及管理人员的身份证、健康证及检验员证等取得相关培训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。

8、病媒生物防制标准有灭鼠、灭蟑、灭蝇、灭蚊措施,“三防”设施完善,下水道口、下水管口有防鼠网,有固定的毒饵盒,定期投药,无“四害”孳生地。物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放置,门窗严丝合缝,门与门框、窗与棱缝隙应小于6毫米。酿造厂院内存放的缸罐等容器中无积水。设有水冲式公共厕所,设施完好,达到国家二类以上标准。有专人清扫保洁,定期消杀,有消毒记录,无积便和尿垢,无蝇、无蛆、无臭。

9、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落实到位,达到管理要求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八、廉(公)租房及居民小区创省卫工作标准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 住房和城乡建设局)

1、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长效机制。制定卫生管理、门卫保安等制度。

2.设立创省卫专栏、健康教育宣传专栏(健教栏每季一期并拍照留存)。

3.设置禁火标识,且经常检查,发现损坏应及时补充或更换。

4.经常开展病媒生物防制,清除小区内及廉租房周边“四害”孳生地,设置毒饵站,专人投药,集中杀灭。

5.对瓷砖脱落、道路路面坑洼不平的,及时修补,对垃圾桶上的油污及时清洗,保持路面清洁卫生。

6.绿化、美化、亮化,树木花草随时修枝塑型,确保花草修剪整齐、美化。

7.随时检修环卫设施、设备,陈旧破损的垃圾桶等环卫设施及时更换。

8.垃圾日产日清,无过夜垃圾和卫生死角,科学合理的设置垃圾临时存放点,确保干净整洁卫生。

9.保持院内整洁,无乱堆乱放、乱停乱摆、乱贴乱画、乱扔乱倒、乱搭乱建(含通信、电力网线)现象,达到卫生、干净、整洁。小区内施划停车位标识标线,车辆停放整齐,有专人引导,确保道路畅通、。

10.每季组织一次楼栋、单元及卫生户卫生评比,并进行公示。

11、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落实,达到管理要求。

 

 

 

九、集贸市场创省卫工作标准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商粮局、城建投)

    一、集贸市场规范管理标准

1、商品划行归市,分类摆放,摊位号牌标志统一、醒目。

    2、商品摆放整齐,无占道经营。

    3、设立自产自销和无公害摊位或区域,有醒目标示牌。

    4、市场周边及场内无乱设摊点,环境整洁有序。

    5、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市场交易区。有专用停车位,经营户和顾客车辆停放整齐,管理规范。

    二、集贸市场食品卫生规范标准

 1、市场举办者必须制定和健全市场各项管理制度,并上墙公布。

2、经营者证照齐全,实行亮照经营。

3、食品经营者建立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。

4、配有检测室的市场,要落实专人进行检测,检测批次符合要求,在市场醒目处公布食品检测信息,并严格执行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。

5、食品经营者或从业人员严格执行《食品卫生法》和《集贸市场食品卫生规范》有关规定,持证上岗,熟食行业统一着装。

6、直接入口的食品摊位应设有防尘、防蝇、防鼠设施。

7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制售食品,应做到生熟食分开、货款分开。餐具、食品容器要清洗、消毒,保洁设备设施齐全,符合卫生标准要求。

8、市场内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。

三、集贸市场环境卫生秩序

1、市场有创卫或爱卫组织,设有专职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。

2、实行垃圾跟踪清扫保洁,垃圾日产日清,地面定时冲洗。

3、摊位配备垃圾桶、袋,垃圾及时入桶、袋,保洁人员及时运走垃圾。

4、给排水设施完善,窨井、下水道保持畅通,无积水淤物。

5、有活禽销售的市场应设置相对独立、封闭的集中区域,做到销售与宰杀隔离,污物(水)处置及消毒设施完善。

四、病媒生物防制标准

1、直接入口食品摊位无堆放的垃圾和其他杂物;使用的各种用具干净卫生;各摊位必须有固定密闭的防蚊蝇罩。食品专柜防护设施完好,不得有鼠迹(鼠粪、鼠洞、鼠咬痕、鼠尸,下同)、蚊蝇尸体,摊主“三证”(健康证、卫生许可证、营业执照,下同)齐全。 

2、瓜果、蔬菜摊位不得有腐烂变质品;刀具、毛巾随时清洗干净,使用后必须放置在防蚊蝇罩内;切开的瓜果必须放置在防蚊蝇罩内,或用保鲜膜覆盖。摊位各类蔬菜必须清洗干净,摊位前必须有密闭的垃圾箱(桶),并随时清理干净。

3、畜肉、活禽、水产摊位或门店,肉品必须放置在防蚊蝇罩内。活畜及鱼类宰杀现场垃圾或粪便必须实行袋装化管理,及时清运并冲洗干净地面。门店“三证”齐全。 

4、市场内各类小门店“四防”设施完善(防老鼠、防蟑螂、防苍蝇、防灰尘等设施),小饰品、小餐饮、小作坊原料离墙离地分类分架放置,门店干净卫生,无卫生死角。门店内无鼠迹、蟑迹,门店证照齐全。 

5、市场内公厕必须为二类以上,通风口有防蚊蝇纱网,粪便及时冲洗,做到小便池无尿碱、尿垢、尿渍,大便池无粪迹,厕所无蝇、无蛆、无臭味。

6、市场地面必须全部硬化,市场内各类设施完善,上下水通畅。实行一日两扫全天保洁制度,垃圾做到日产日清。 

7、市场内必须定期使用化学药品控制病媒生物。对市场内地面、墙壁、重点部位根据不同特点,喷洒灭蚊蝇及灭蟑药品;在各类门店及外环境设置毒饵盒,定期投放鼠药。同时,要购买充足的粘鼠板、鼠夹、粘蝇纸、蝇拍等工具,开展机械杀灭病媒生物工作。

 

 

十、医院等重点单位、行业病媒生物防制标准

      (商粮局、住建局、水利局、卫计局、爱卫办

一、医院 

1、消除旱厕和敞口垃圾池,设置密闭防渗漏的垃圾收集箱,垃圾日产日清,内外环境整洁。

2、阴沟、下水道等排水通畅,无污物,无积水,无积存垃圾等卫生死角。存在景观水体的地方放养鱼类。

3、对闲置洼地以及土坑、土沟等填平。绿化带内无鼠洞,无鼠粪、鼠咬痕迹等。

4、住院及门诊楼门窗完好,有防蚊蝇纱网。楼道下水道口有防鼠网,院内有固定的毒饵盒,定期投药。 

5、药品库房中各类药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放置,四防设施完好,生活用品与医疗用品分库存放,不得混放。门窗严丝合缝,门与门框、窗与棱缝隙应小于6毫米。 

6、食堂干净卫生,操作间及餐厅有灭蚊蝇灯,通风口、下水道口有防鼠网。主副食库房有防鼠板,库房内食物与其它杂物不得混放,主、副食品离墙离地分类放置。门窗严丝合缝,门与门框、窗与棱缝隙应小于6毫米。 

7、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,严格执行医疗垃圾处理有关规定,做到日产日清。公厕通风口有防蚊蝇纱网,上下水通畅,做到无蝇、无蛆、无臭味。 

8、定期使用化学药品控制病媒生物,单位病媒生物控制资料完整。

二、粮库、粮店 

1、库房密闭,通风口有防鼠网,库房门有金属防鼠板,门窗严丝合缝,门与门框、窗与棱缝隙应小于6毫米。调运台处粮食离地离墙放置,地面无散落粮粒,粮食存放符合行业管理规范要求。 

2、外环境无卫生死角,下水道口及下水管口有防鼠网,有固定的毒饵盒,定期投药。有密闭的垃圾收集设施,垃圾日产日清。公厕干净卫生,设施齐全,做到无蝇、无蛆、无臭味。 

3、定期开展病媒生物控制,资料完整。 

三、河流水系

1、对河流分支断流或挖沙形成的死水谭,污水坑进行重点治理,防止蚊幼虫孳生繁殖。  

2、疏通荒滩积水,清理河道堆积杂物。对河道两岸乱扔、乱倒的各类生产、生活垃圾进行清理,加强长效管理。对两岸的鼠洞及其他洞穴及时填堵。  

3、在河床及两岸定期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病媒生物控制工作,做好密度监测。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十一、主次干道创省卫工作标准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住建局、鸿鑫物业公司)

一、市容秩序(含桥梁、广场)

1、摊点入市,无占道经营、沿街叫卖、看相算命、擦鞋卖艺等现象;户外宣传管理严格,无未经主管部门批准进行户外宣传现象。

2、门店经营规范,无店外经营、店外堆放、店外施工、店外作业(含洗车、修车等)、无油渍污迹和污物等。

3、临街楼房阳台整洁,封闭规范、无违章搭建、无乱堆乱挂杂物。

4、临街无违章搭建的各类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(含雨阳棚、外置水龙头);建筑物、构筑物必须安装下水设施,临街安装空调高度应离人行道地面2米以上。空调水和落水不得凌空排放。

5、建筑物屋顶整洁,无违章搭建,无乱堆杂物,无乱挂物品等现象。

6、临街施工场地要设置隔离护栏(高度不低于1.8米),施工进出口道路要硬化,有冲洗设施,有沉淀池。无带泥上路现象,工地清洁,物料堆放整齐。

7、人行道上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划线定点停放、摆放整齐,无机动车擅自上人行道停放现象。

8、建筑物、构筑物、市政公用设施和绿化树上无乱拉绳索、管线、无乱挂衣服、毛巾、拖把等现象。

9、建筑物、构筑物(含玻璃门窗)和市政公用设施整洁美观,无乱写乱画乱贴现象。

10、门店招牌设置规范合理,符合“上下一条线、凸出一个面,白天美化、晚上亮化”要求。

11、沿街人行道、绿化带和公共场地、空隙地不能饲养(含圈养)家禽,不能种菜。

12、“门前三包”责任状签订到位,管理落实,无垃圾容器外置现象;绿化管护完好,无损坏绿化设施现象。

13、运输车辆无洒漏现象。

14、城区主干道两侧不能设置木材厂(场)、废品收购站(点)、修车洗车(美容)店、石材加工店。

二、卫生管理(含桥梁、广场)

1、城区道路每天实行16小时清扫保洁。每天普扫时间:夏秋季早上7:30以前完毕,冬春季早上8:00以前完毕。保持路面、人行道及道路附属设施干净,道路(含绿化带)及两侧可视范围内无散落垃圾(含树叶)和成堆垃圾,无泥碴、积水。

2、城区禁止焚烧垃圾。

3、道路清洗后路面干净,无尘土,无污物。施工地段污染严重的应及时清洗干净。

4、垃圾桶果皮桶(箱)摆放位置合理、规范、美观、整洁、无倾斜歪倒现象,完好率不低于95%,并及时清掏垃圾,无积存,保持外观干净整洁,垃圾桶、果皮箱内垃圾清掏时间与所在路段清扫、垃圾收集时间保持一致,垃圾桶、果皮箱外表每天洗刷一次。

5、临街门店,房屋檐下无蛛网,当街燃放鞭炮或沿途抛撒冥纸,要及时清扫。

三、环卫机械化作业管理

1、机械化作业要确保道路无积尘、泥沙,无漏洗痕迹,无积水,道牙净、雨水口净、路缘石净,路面和交通标志线见本色。夜间道路清洗实行领导带班工作制。

2、道路机械化作业实行夜间清洗、冲洗作业,白天清扫保洁工作制度。水车作业时间为晚上11:00至凌晨5:00,洗扫车作业时间为凌晨0:00至6:00,清扫保洁时间为上午8:30至11:30。下午14:30至17:30。机械化清洗限速6.5公里/小时,机械化冲洗限速10公里/小时,清扫保洁限速度10—15公里/小时。机械化作业时禁止鸣笛。

3、道路清洗分车道清洗和行道清洗。车道先用水车冲洗至少一遍,再用洗扫车清洗。行道清洗采用水车加人工的方式进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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